摘要:因警卫处的阻拦,第一次执行逮捕尹锡悦告吹;
应该拒绝不当命令,崔相穆要积极出面
【图为尹锡悦总统法律代理团队律师尹甲根和金洪一。照片来源:韩联社】
对涉嫌内乱头目的韩国总统尹锡悦的逮捕令的执行因总统警卫处的顽强阻挠而陷入困境。警察厅国家调查本部以妨碍执行特殊公务的嫌疑指控总统警卫处长朴钟俊和警卫次长金成勋(音)并对他们进行传唤,但遭到拒绝。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调处)本月3日前往首尔汉南洞总统官邸执行逮捕令时遭到警卫处阻拦,空手而归。
总统警卫处是依法设立的国家机关。无论是总统或是任何人,都不能为了私利擅自利用其兵力。警卫处工作人员是为全体国民服务的公务员,即使是上级下达,也有权利和义务拒绝不合法、不正当的命令。拒绝执行法院合法签发的逮捕令显然是违法的,任何人都不能指使抗拒法院命令,也不能听从其命令。警卫处工作人员要明白,简单一句“只是听从上级的命令”并不能推卸非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代行总统职权的崔相穆也要认清责任之重大,要积极发挥作用。两个国家机关公调处和警卫处不仅没有合作,反而针锋相对,这种情况是不能坐视不理的。国会通过弹劾案,导致尹锡悦停职以后,崔相穆拥有控制警卫处的法律权限。围绕对尹锡悦执行逮捕令,放任社会矛盾和混乱局面置之不理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崔相穆个人可能会有诸多顾虑,但为了国家必要时要做出决断。
尹锡悦的法律代理团队主张公调处执行逮捕令是非法的,并表示将起诉公调处处长吴东运等150多人。其中,以拒绝警卫处的要求,协助公调处为由,起诉警察厅次长李镐泳(代行警察厅长职务)和国防部副部长金善镐(代理国防部长职务)。到底该是谁告发谁?这岂不是贼喊捉贼。尹锡悦方面认为对保安设施的扣押调查中,应排除适用刑事诉讼法(第110条和第111条)令状内容存在问题,并申请了异议,但法院驳回了申请。希望尹锡悦方面收回无理的主张,协助正当的执法,现在还为时不晚。只有这样才能保住最起码的人格品位和最后的名誉。
译 | 会庭 校 | 金梅花 责编 | 刘尚哲 查看其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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