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新加坡将开始实施灵活工作制 (Flexible Work Arrangement,简称FWA),员工可以用书面方式向雇主提出安排灵活性工作时间,而雇主必须在两个月内以书面方式回复是否接受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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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强制性灵活工作制将于12月生效!
针对这项新规,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雇联)在今年9月30日至10月7日之间做了一项调查,了解雇主对四天工作制的看法。
超过九成雇主在当前阶段不会实施四天工作制。在330名受访雇主中,79%表示不会或没有计划实施四天工作制;16%表示会考虑,但暂时不实施;仅有5%表示会实施四天工作制。
是否减少工作日
不同行业情况各异
受访的雇主来自零售贸易、房地产与建筑服务、专业服务、餐饮、一般制造、电子及运输与物流等行业。其中22%受访者属于制造领域,没有一名表示会实施四天工作制。
不实施四天工作制的主要原因包括:企业运营方式不允许(如须24小时运作);无法提高生产力以抵消产能减少;需要额外人力填补空缺,导致成本上升。
尽管有少数雇主支持四天工作制,但对大多数雇主而言,四天工作制在执行上的困难和经济影响使他们难以满足业务需求。愿意考虑实施四天工作制的雇主主要来自资讯通信、一般与支援服务及金融行业,原因包括:能够提升员工价值主张、改善员工福祉和提高工作满意度。
雇联拥有超过3700个公司会员,共雇用逾85万名员工。四天工作制指的是员工每周工作四天(每天八至九小时,每周最多36小时),但报酬与传统的五天工作制(每周最多44小时)相同。
什么是“灵活工作安排” 灵活工作安排也就是《劳资政三方灵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Tripartite Guidelines on FWA Requests)
包括三个主要方面:远程办公地点(Remote Work)、弹性工作时间(Flexi-Time)和弹性工作量(Flexi-Load)。
远程办公地点
雇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不同类型的灵活工作安排。例如,允许员工居家办公和远程工作,但工作量和上班时间保持不变。
远程办公和4天工作制是两回事,即时员工在家办公,该上五天班的还是得上五天,不会因为在家办公而减少工作时间。远程办公除了可以让员工省去通勤时间,对于有亲人或小孩需要照顾的雇员也能从中受益。
图源:pixabay
弹性工作时间
雇主允许员工错开上下班时间、压缩工作周、允许他们在较少的工作天数内完成工作职责,或进行轮班等。这些安排不会影响工作量,但可能会调整工作时数。
员工可以尝试通过弹性工作时间,把工作天数从5天缩短到4天,但是工作量和原先的保持不变,简单来说就是把原本5天完成的事用4天的时间来完成。因此,员工要么提升工作效率,要么延长工作时间,从一天上班8小时增加到10小时,来完成指定的工作。
弹性工作时间也可以是同样维持5天工作制,但改变上下班时间。一些父母可能要接送小孩,可以要求提早上班来换取提早下班,或是反过来,用延迟下班时间来换取不用那么早到公司上班。这样的弹性调整,对于舒缓高峰期上班人潮也有一定的帮助。
弹性工作量
雇主通过员工兼职或共享工作的方式来分担职责,以促进更多人参与就业。这项选择会减少员工的工时和工作量,因此薪资相对也会减少。
如果不想延长上班时间,又想只上4天班,该怎么办?
两个字,减薪。
这应该很好理解,如果你只能完成80%的工作,不可能要求老板付你100%的薪水。老板就用员工减薪的钱来聘请兼职,在一定程度上也算促进了就业。
公司也可以考虑这样的分担模式:让A员工本周工作4天,剩下的工作让B员工负责;到了下周则让B员工上班4天,让A员工完成B员工的工作,这样一来2位员工都能享受到4天工作制的好处,工作量也不会增加太多。
指导原则无法律约束力
新加坡人力部认可的这项指导原则适用于所有过了试用期的雇员。
需要强调的是, 指导原则无法律约束力,并没有要求雇主一定要为员工提供灵活工作安排选项。
雇主在接到员工的书面申请后,可以用会因此而增加成本、不利于生产或不可行为由,拒绝批准员工的申请。
如果雇主没认真考虑员工的请求,申请被拒的员工可以寻求工会或劳资政公平与良好雇佣联盟(TAFEP)要求协助。
新加坡雇联建议,企业不能简单强行削减工作天数来落实四天工作制,而是要深思熟虑;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缩短工作会议等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的效率与效能,提高团队生产力,达到劳逸平衡,实现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不管是四天还是五天制,眼哥衷心期待各位打工人,能“更聪明地工作,而不是更努力地工作”(work smarter not harder),找到工作与生活的最佳平衡点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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