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次子李显扬多次催促新加坡政府尊重先父遗愿,尽快拆除欧思礼路38号李光耀故居,新加坡政府昨天进行了反驳。
(欧思礼路38号李光耀故居,图源:新加坡眼)
李光耀于2015年逝世。昨天,政府发言人重申,在李光耀逝世之前,2011年7月,他跟内阁见了面,向内阁说明了自己走了之后想把故居拆除的意愿。
在那次内阁会议上,时任总理李显龙没有表态,其他部长基于这座屋子的历史意义,则一致反对拆除。
(通往欧思礼路38号的路口,图源:新加坡眼)
(当年李光耀在任时,屋子的两头都设有卫岗。图源:新加坡眼)
五个月后,2011年12月,李光耀给内阁写信,态度有了转变。信中写得很清楚,一共是三个要点:
一、李光耀主张拆除房子,不过,内阁成员一致认为,欧思礼路38号不应该拆除
二、再三思考之后,李光耀说,如果要保留房子,那必须加固地基,把建筑整体重修
三、李光耀要求,重修之后,这套房子必须开放,让人居住,因为无人居住的空屋很快就会腐朽败坏
李光耀不但没有坚持房子必须拆除,而且,在写了这封信之后,还通过建筑师向主管部门申请房子的重修和翻新,并于同年4月获得批准。
至于李光耀夫人柯玉芝生前提过,要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希望游客随意参观自己生活过的地方,李光耀长媳何晶曾经发电邮向家人说明,屋子在翻新和重修之后,不保留李家私人空间的部分,就不存在被人窥探家庭隐私的顾虑。
(欧思礼路处于新加坡市区的核心,一公里外就是总统府、总理公署、乌节路)
在新加坡政府2018年的那个报告当中,就明确指出,欧思礼路38号的去留,留给未来的政府做决定。
至于未来的政府,有三个选择:
一、完整保留故居,包括李家生活起居的部分,设为国家古迹
二、只保留最有历史意义的底层饭厅,其余部分拆除
三、完全拆除,土地用来做其他发展用途
有人问,为何底层饭厅有历史意义?
因为当年李光耀和他的同志们就是在那里商讨成立人民行动党等事务,等于见证了新加坡的一段重要历史。
如果被列为国家古迹下一步是什么?
国家统计局文物局将组织专家组,对故居评估,大概会花几周时间。如果认为应该列为国家古迹,就会向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部长提交报告。
部长如果决定接受文物局建议,将之列为国家古迹,文物局就必须向故居的合法主人(也就是李显扬)发信通知。
收到信之后,屋主若有异议,必须在合理时间内提出。
在现有法律下,政府在发出通知之后,必须在一年内收购房屋,并负担房屋的保养好与维修。如果没有在一年收购,那么就丧失把房屋列为国家古迹的权利。
在法律上,历史古迹不一定得整体保留。以李光耀故居为例,可能是整体保留,也可能是只保留有历史意义的底层饭厅。
昨天,新加坡政府发言人说,很多新加坡人都不急着这事。保留也好,拆也好,等等再看。政府的态度是,既要充分考虑李光耀的遗愿,也要考虑故居的历史价值,以及它对现在和未来新加坡人的意义,因此,不必急着做决定。
(设于门口的卫岗已堆了废纸箱,实拍于10月26日;图源:新加坡眼)
人死不能复生。一样的道理,如果有历史意义的屋子拆了,也就无法复制了。
我们不由得想起了邓小平的一句名言“我们这一代缺少智慧,谈这个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下一代比我们聪明,一定会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法”。
他也说,“这个问题可以先搁置一下,先放一放。过几年后,我们坐下来,平心静气地商讨一个可为各方接受的方式”。
李光耀故居的去留问题,是不是也可以用这个思路?
为什么李显扬着急把故居拆掉呢?
大家怎么看?
新加坡“国家古迹”小科普
新加坡目前大概有70多处国家古迹和7000多处受保留建筑。这些建筑都有历史、传统、建筑美学价值,受法律保护,不得随意拆除甚至装修。
这些国家古迹包括:十九世纪的旧马来王宫(1839年)、天福宫(1839年)、圣安德烈座堂(1856年)、浮尔顿酒店(前邮政总局,1867年)、圣淘沙炮台(1878年)、晚晴园/孙中山故居(1880年)、应和会馆(1881年)、陈旭年宅第(1885年)、莱佛士酒店(1887年)、莱佛士酒店(1887年)、老中华医院(1892年)、老巴刹(1894年)。
还有二十世纪的:莲山双林寺(1902年)、旧道南学校(1906年)、中央消防局(1908年)、华中钟楼(1925年)、马里安曼庙(1927年)、苏丹回教堂(1928年)、旧禧街警察局(1934年)、国泰大厦(1939年)、旧福特车厂(1941年)、抗日英雄林谋盛纪念碑(1954年)、南洋大学牌坊(1955年)、中正中学总校(1965年)等等。
新加坡的这些国家古迹,你都去过了哪些?在评论区留言吧!
(天福宫)
(苏丹回教堂)
(马里安曼庙)
(圣安德烈座堂)
(南洋大学牌坊)
(中正中学总校)
(旧中华医院)
(抗日英雄林谋盛纪念碑)
(中央消防局)
(旧禧街警察局)
(中央医院钟楼)
(旧马来王宫)
(晚晴园孙中山故居)
(陈旭年宅第)
(旧道南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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