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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违反《公职选举法》二审23日开庭,已委任私人律师

图为7日,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前往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出席“大庄洞渎职,城南FC受贿案”一审继续审理。【照片来源:韩联社】
图为7日,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前往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出席“大庄洞渎职,城南FC受贿案”一审继续审理。【照片来源:韩联社】

韩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在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的二审中委托“双铃集团对北韩汇款”案件律师作为私人律师。

此前,由于李在明没有委托律师,法院曾为其指派律师。而随着李在明提交私人律师委托书,原定的法院指派律师预计将被取消。

根据7日韩国司法界消息显示,第一联合共同法律事务所的律师李灿珍(司法研修院第18期)和经营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魏大燻(司法研修院第21期)已于前一天向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6-2部提交了律师委托书及上诉理由书。

其中,李灿珍律师是李在明党首的司法研修院同学,也是目前在水原地方法院审理中的“双铃集团对北韩汇款”案件的辩护团队成员之一。

法院曾于去年12月9日及11日向李在明发送有关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的诉讼记录受理通知书,但未能送达成功。由于李在明没有委托律师,也无法通过律师完成送达程序。直至上月18日,李在明才接收了诉讼记录受理通知书。

因此,李在明需要在当日之前提交上诉理由书。他在截止日期的前一天提交了律师委托书及上诉理由书。

去年11月15日,李在明在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的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符合丧失议员资格的刑罚标准。

李在明和检方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本案二审将于本月23日在首尔高等法院开始首次庭审。

韩咏惠 记者


译 | 金梅花 校 | 李霖 责编 | 刘尚哲 查看其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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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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