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男子在海外从事非法放贷交易,慢慢从小跟班一步步爬到“头家”的位置,“金盆洗手”后在中国担任销售经理,后来因为女儿的教育问题回到新加坡,一到樟宜机场被警方逮捕,最终被判入狱。
到外国发展”跨国金融事业”
2006年,当时没工作的黄某,被一名前同事联系上,问他想不想“出国发展”。黄某答应了,于是飞到了中国深圳,在一位名叫“阿仁”的手底下工作,月薪是2000新元。
黄某在深圳工作 (图源:pixabay)
这位阿仁可不是普通人,经营的也不是正当生意,他是非法放贷集团的“大头家”,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大耳窿”。
黄某当时的直属上级是一位名叫 Freddi 的男子,每天上班5小时,工作也相当简单 —— 从早上11点到下午4点,从资料库中取得电话号码后,逐一打电话给“潜在客户”,问他们是否需要借贷。
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居家办公”的黄某,每天大概要打150通电话。如果电话那头的人表示想借钱,黄某就会把名单交给Freddi让他跟进。
2008年1月,黄某升级为“助理阿窿”,可以自行决定2000新元以下的借贷。
从“小马仔”到“阿窿”
2008年7月, Freddi离开放贷集团,黄某接替了他的位置,升级到了“阿窿”的位置。
成为“阿窿”后,黄某可以从借贷获利中拿到20%的提成,每月收入也增加到3000到5000新元。
2008年底,黄某的放贷团伙收到消息,得知警方正在大力扫荡非法借贷活动,因此他们转移阵地,搬到了泰国曼谷,后来在2010年又返回中国。
黄某曾在曼谷待过一段时间 (图源:pixabay)
2014,黄某的“事业”又更上一层楼,被升为“头家”,地位仅次于“大头家”阿仁。此时的黄某手下有三个“阿窿”替他办事,他要负责记录每天的贷款数额。至于他的提成,也从20%增加到60%,每月的收入介于1万到1万2000新元。
一个月收入有5万人民币,又不用买房,黄某的日子应该过得蛮滋润的。
但是好景不长,黄某的“放贷事业”在2019年戛然而止,不是他想洗心革面,而是因为“大头家”阿仁被警方逮捕了。
阿仁被捕后,犯罪集团树倒猢狲散,黄某也被新加坡警方通缉。
在樟宜机场被捕
黄某决定留在中国,并且找到了新工作 —— 担任酒类公司的销售经理。
他在中国过了几年安稳的正常生活,但却因为一件事,让他决定铤而走险回到新加坡。
2023年11月,为了想让两个女在新加坡念书,黄某返回新加坡,结果在樟宜机场就被警方逮捕,随后被控上法庭。
图源:pixabay
黄某在法庭上承认了七项控罪,他在从事非法放贷活动中,获取了大约50万新元的利润分成,控方建议法官判他坐牢至少54个月,并罚款50万新元。
法官判黄某入狱51个月,罚款49万5000新元。由于黄某没办法缴付罚款,需额外服刑33周来替代,因此黄某的刑期为51个月又3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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