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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从下月起,充电宝等不得存放在飞舱内货架

3日上午,韩国国土部航空铁路事故调查委员会和法国航空事故调查委员会前往釜山江西区金海国际机场釜山航空事故机火灾现场(BEA)。图为韩国国立科学调查研究院、警察科学调查队、消防相关人员正在进行联合鉴定。【摄影:宋奉根 记者】
3日上午,韩国国土部航空铁路事故调查委员会和法国航空事故调查委员会前往釜山江西区金海国际机场釜山航空事故机火灾现场(BEA)。图为韩国国立科学调查研究院、警察科学调查队、消防相关人员正在进行联合鉴定。【摄影:宋奉根 记者】

从下月1日开始,从韩国出发的韩国飞机内不得使用充电宝、电子烟充电器,也禁止将充电宝和电子烟存放在舱内货架上。

韩国国土交通部13日表示,将制定加强锂离子充电宝和电子烟机内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准案,并从3月开始实施。这是根据上月28日在金海机场发生的釜山航空火灾事故采取的后续对策。韩国出发的外国航空公司将在今后经过协商后分阶段适用。

据此,充电宝和电子烟的行李寄存仍然被禁止,只允许带入机舱内。另外,机舱内携带的充电宝也将要加强容量和数量并确认保管程序。

根据现行规定,100Wh(瓦时)以下的充电宝最多5个可以在没有批准程序的情况下运进机舱内。但如果超过这一标准,必须在航空公司登记柜台单独办理批准程序。获准追加电池将贴上单独的标签,以便在安检时快速确认。

如果将充电宝带入机舱内,应粘贴绝缘胶带,防止端子接触金属,或放入保护带、拉链包等塑料袋中保管,不能将其放在舱内货架,必须由乘客亲自携带或放在座位前的口袋里。也禁止使用机内电源或其他电池直接为充电宝充电,电子烟也禁止放在机舱货架。

韩国国土部航空安全政策官柳景水(音)表示,“釜山航空火灾的原因尚未确定是充电宝问题,但考虑到国民的不安等因素,从先发制人的角度制定了标准案”。